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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伦理声明

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,时刻保持科研诚信对于学术研究、论文写作以及出版环节的每位参与者都至关重要。《语言教育》作为展示科研成果的载体,将坚持维护和促进科研诚信,坚守高标准出版伦理道德。

(一)作者的责任

关于稿件内容:作者有义务表明稿件为原创,不含任何伪造、欺骗和抄袭的内容。稿件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,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。保证稿件无一稿两投,其内容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和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。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,不另投其他刊物。明确标明引用文献的引证来源,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。列出为稿件提供科学资助、咨询的各个单位和个人。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的修改建议。

稿件接收后:按要求签署《论文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》并邮寄回本刊编辑部。

论文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

 

(二)审稿专家的责任

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,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。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,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。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,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。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信仰以及地位、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,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按时对审阅稿件填写审稿意见,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编辑部。如不能按时完成,应及时告知编辑部。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,不给他人传阅、讨论,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、观点、结论。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都必须保密,不得用于个人用途。

 

(三)编辑的责任

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,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,维护科研诚信。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,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按时出版。尊重作者研究成果,尊重审稿专家意见。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,对审稿、修改各环节的资料保密。公正选取稿件,接收或拒绝文章只能基于该论文的原创性、重要性、清晰性以及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及范围。鼓励学术争鸣,有义务答复作者对审稿人意见的不同看法。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、沟通的义务。保护作者投稿的信息,保护稿件盲审过程中审稿人、编辑部其他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。


发布日期:2023-09-12    浏览: 264